
4月25日,上海市委農辦組織召開了平安建設工作會議。市農委歸口單位、直屬單位、機關處室信訪工作分管領導和聯絡員出席會議。會議傳達了市委平安建設推進大會會議精神,同時表彰了包括東海所在內的四家單位,授予上海市2012年度“平安示范單位”榮譽稱號,并頒發證書。
榮獲“平安示范單位”的條件為連續三年被評為市“平安單位”,并達到“平安示范單位”的四項標準,包括連續三年不發生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連續三年沒有工作人員因違法犯罪被處行政拘留以上的處罰;連續三年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有一項以上平安創建工作經驗被本區縣或市委辦系統綜治委以上單位肯定推廣。上述標準中任一項不達標將無法獲得此項榮譽。獲得“平安示范單位”稱號后,如若繼續符合標準,則稱號自動順延。
在全體職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所獲此殊榮,標志著我所在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
我所黨委書記樊強國、辦公室副主任馮春雷參加了本次會議。
(辦公室 馮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