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海洋局共同發布了《中國海洋經濟發展報告2016》(以下簡稱《報告》)。2015年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總體情況如何,海洋經濟發展有哪些新亮點,2016年海洋經濟發展重點和方向是什么?針對上述問題,記者采訪了國家海洋局戰略規劃與經濟司有關負責人,請他進行相關解讀。
2015年我國海洋經濟運行總體平穩
《報告》指出,2015年在國內外經濟總體下行壓力加大的趨勢下,我國海洋經濟總量平穩增長。初步核算,2015年我國海洋生產總值64669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9.4%,與上年基本持平,實際增量依然可觀;可比增速為7.0%,保持略高于同期國民經濟增速的發展態勢,但較往年繼續呈現放緩態勢。
國家海洋局戰略規劃與經濟司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海洋經濟增速放緩的主要原因是受國內外經濟下行趨勢的影響,加之海洋經濟自身的開放性和外向度特點,決定了海洋經濟對國際經濟形勢的波動更具敏感性。過去的一年,世界經濟復蘇乏力,國際需求不足,貿易增長依然在低位徘徊;國內宏觀經濟下行壓力不減,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是當前及未來一段時期的主要任務。
《報告》稱,2015年我國海洋產業結構調整步伐持續加快。部分產業加快淘汰落后產能,高技術產業化進程加速,三產結構實現5.1:42.5:52.4,“三二一”結構進一步優化,其中一產與上年持平;受國內制造業整體下行影響和上下游產業牽動,二產比重下降1.4個點;受益于旅游市場旺盛、新興服務業市場需求增加等,三產上升了1.4個百分點,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的宏觀預期。
區域海洋經濟發展穩定。2015年,我國沿海地區的北部、東部、南部三大海洋經濟區海洋生產總值分別達到23437億元、18439億元、22793億元,占全國海洋生產總值的比重分別為36.2%、28.5%、35.2%。
重點海洋產業發展平穩 結構調整步伐加快
《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海洋漁業生產穩定,轉型升級加速。全年實現增加值4352億元,比上年增長2.75%。海洋油氣業受國際原油價格持續大跌影響,延續去年“量增值減”特征,全年實現增加值939億元,比上年減少2.0%。海洋船舶工業克服了航運市場持續蕭條、全球造船產能嚴重過剩等困難,實現平穩增長,產業增加值達到1441億元,比上年增長了3.4%。海洋工程裝備制造業產能結構性過剩形成倒逼,產業轉型邁向深水、高端化。亞洲第一座海上升壓站建設完成,中海油攻克旋轉導向系統、隨鉆測井系統等多項自主研發技術打破國際壟斷。海洋生物醫藥業發展迅猛,全年實現增加值302億元,比上年增長16.3%,領銜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并成為突出亮點。海洋電力業政策環境持續改善,海上風電建設穩步推進,新增裝機100臺,容量達到360.5兆瓦,同比增長58.4%,全年實現增加值116億元,比上年增長9.1%。海水利用業進入穩步發展階段,各項規劃政策、標準規范逐步細化完善,產學研融合進一步強化,技術創新實現新的突破,全年實現增加值14億元,比上年增長7.8%,國內首套柴油機廢熱海水淡化系統成功運行,技術達到世界先進水平。海洋交通運輸業穩中趨緩,實現增加值5541億元,比上年增長5.6%,沿海港口生產總體增幅放緩,沿海港口碼頭建設逐年減少,沿海干散貨貨運量出現下滑。海洋旅游業快速增長,全年實現增加值10874億元,比上年增長11.4%,成為帶動海洋經濟的重要增長點。
海洋經濟發展呈現六大新亮點 該負責人說,2015年我國海洋經濟發展呈現出一些新亮點:一是海洋經濟規劃指導和政策調節不斷加強。國務院發布了《全國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先后出臺《中國制造2025》和《關于推進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的指導意見》,把海洋工程裝備和高技術船舶列為重點發展領域。工業與信息化部、國家海洋局就《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戰略合作協議》達成共識,國家海洋局與江蘇、上海、廣西、海南簽署合作協議,共同推進地方海洋強省強市建設。第一次全國海洋經濟調查工作扎實推進,國家海洋局組織編制了一系列管理辦法及配套技術規范,并在河北、江蘇、廣西分別開展試點工作。二是金融支持海洋經濟發展力度提升。國家海洋局與國家開發銀行繼續推進《關于開展開發性金融促進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貫徹落實,組織開展了第一批項目征集、申報工作。沿海地方機構與商業銀行開展了密切合作。中國海洋發展基金會、福建省遠洋漁業發展基金、浦發銀行藍色經濟金融中心(青島)和海洋經濟金融服務中心(舟山)等一批專注于海洋領域的金融機構相繼成立并發展。沿海地方持續探索風險補償、產業引導基金等海洋領域金融創新模式。三是海洋經濟對外合作進一步深化。與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務實合作不斷深化落實,取得了斯里蘭卡科倫坡港口城建設項目,援建巴基斯坦的瓜達爾港正式開港。同時,中國政府分別與巴基斯坦、印度簽署部門間海洋合作協議;中國電建與荷蘭輝固集團合作布局海上風電;國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研究所與印度尼西亞有關方面合作開展了適用于熱帶海島海水淡化技術與示范項目。四是海洋資源市場化改革取得新進展。各沿海地方政府著力推動健全海域、海島等海洋資源的產權交易制度。青島、煙臺先后成立海洋產權交易中心,提供海域和海島使用權、海洋礦產資源開發權等產權交易中介服務與咨詢。五是海洋科技創新邁上新臺階。“深海關鍵技術與裝備”和“海洋環境安全保障”成為國家創新科技管理體制后首批獲準立項的重點專項。完成海洋一號C/D衛星等4顆業務衛星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及新一代海洋水色衛星和海洋鹽度探測衛星2顆科研衛星預研。繼續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范工作。推進建造4500噸級海洋綜合科考船。組織開展海水淡化水納入水資源配置及試點研究。推進威海淺海等海洋能試驗場、新增投資1億元開展海洋可再生能源示范。六是海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加快推進。2015年6月,國家海洋局印發《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實施方案》,推進基于生態系統的海洋綜合管理建設,繼續推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建設,海洋生態紅線制度實施范圍逐步擴大。沿海地區海洋生態修復不斷推進,取得顯著成效。
推進供給側改革 加快發展方式轉變 雖然我國海洋經濟發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和不少新亮點,但該負責人坦言,當前我國海洋經濟發展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需要我們關注并解決。主要體現在部分行業產能結構性過剩,缺乏核心技術支撐;新興技術產業轉化率低下,新興產業或業態發展的新動力和培育機制尚未成型;重化工密集布局濱海地區,加劇海洋資源環境壓力和安全隱患。“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海洋經濟工作要繼續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部署,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指導,堅持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政策取向,提升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能力,豐富海洋經濟政策工具箱,推進海洋經濟供給側改革,加快海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為海洋強國建設夯實基礎。”該負責人說。一是加強海洋經濟宏觀指導與調控。編制海洋經濟發展規劃,推進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深入總結全國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中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推動出臺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選擇有代表性的區域建設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打造一批示范市、示范縣和示范園區,推動產業鏈、創新鏈和資金鏈的有效融合,促進海洋產業集聚發展。二是提升海洋產業創新驅動能力。加強對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研究編制海洋領域“十三五”科技創新規劃、《全國科技興海規劃(2016年~2020年)》《全國海水利用“十三五”規劃》《海洋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推進海水、海洋能、海洋生物等海洋新興產業的標準制定和修訂,深化海水利用關鍵技術與裝備的研發,促進海洋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和產業化。帶動海洋新興產業逐步成為先導性產業,推動海洋經濟提質增效、轉型升級、綠色循環和可持續發展。加快海洋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加強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化、市場需求等產業價值鏈的協調聯動,發揮創新要素向區域特色產業聚集的優勢。加快科技成果孵化和產業化,培育一批海洋創新型企業。建立健全海洋產權交易與保護機制,推動區域性海洋產權交易中心建設,支持海洋科技中介服務建設。三是加大金融對海洋經濟的支持力度。做好金融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政策協調,深化與金融、投資、財政等部門的合作,利用多元資本和創新手段,促進海洋經濟的發展。推進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與海洋部門建立長期的戰略合作關系,支持地方設立海洋特色金融機構,總結開發性金融促進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研究編制“十三五”開發性金融促進海洋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加大對涉海中小、科技類企業的支持,推動海洋中小企業與多層次資本市場對接。推動海洋產業投融資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逐步構建政府、企業、銀行、保險、擔保等多方參與的信息服務平臺。四是推進海洋經濟監測評估工作。全面開展全國海洋經濟調查,做好涉海單位清查、產業調查和專題調查,摸清沿海地區的海洋經濟發展規模、海洋產業結構和布局、海洋防災減災等海洋開發保護基本情況,做好質量控制和監督檢查。搭建海洋經濟調查數據采集處理系統、涉海單位清查系統、調查數據管理系統、調查成果展示系統和外網發布系統的海洋經濟基礎信息平臺,發布調查數據和有關成果。推進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工作逐步走向深入,強化數據共享和數據直報節點建設,進一步提高數據的準確性、時效性,加快推進省級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系統建設和節點布設。五是強化海洋綜合管理對海洋經濟的服務與調節。加強海洋環境保護與防災減災服務,建立健全海洋生態紅線等生態文明建設制度,發揮海洋環境保護對海洋經濟發展的約束作用。強化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估工作。提高海洋預報減災公共服務水平,增強沿海地區防災減災能力。推進海域海島管理制度改革與體系建設,積極推進海域使用權和無居民海島等資源要素的市場化配置。健全海域價值評估管理制度,推進海域價值評估市場化發展,健全海域有償使用制度,會同財政部制訂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調整方案。加強海域使用論證管理,提高海域使用論證工作質量。加強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管理制度體系建設,研究建立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市場化出讓制度,開展無居民海島使用權價值評估研究。促進海島基礎設施建設,扶持海島旅游產業,推動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積極開展海洋經濟領域對外合作項目,深入推進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推動實施中國—東盟海上合作基金項目。(來源:中國海洋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