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全國海洋生態預警監測總體方案(2021-2025年),統籌推進“十四五”海洋生態預警監測體系建設和任務實施,滿足自然資源管理需求。
據悉,2018年以來,自然資源部印發了《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構建總體方案》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海洋生態預警監測體系的通知》,出臺了《海洋生態分類指南(試行)》《中國近海生態分區(試行稿)》,完成了全國珊瑚礁、鹽沼、海草床生態現狀調查,制定并實施了年度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工作方案,為海洋生態預警監測整體工作提供了基礎框架和探索實踐。為更好支撐海岸帶綜合管理、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生態系統保護成效評估等多項工作,當前急需掌握生態類型、分布、數量、質量等海洋生態家底,從全局和區域角度分析診斷海洋生態演變趨勢和潛在風險。
根據方案,“十四五”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圍繞“對海洋生態系統的分布格局掌握清楚,對典型生態系統的現狀與演變趨勢掌握清楚,對重大生態問題和風險掌握清楚”總體目標,構建中央和地方權責清晰、分工協作、高效運行的組織管理和業務體系,初步建成全國海洋生態監測站網。到2025年,近海生態趨勢性監測布局進一步優化,近岸海域生態類型分布和典型生態系統狀況基本摸清,典型生態系統和生態災害評價預警指標和產品體系建立完善,海洋生態狀況綜合評價和重大生態問題風險評價能力初步成型。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間全國統一推進的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工作的七項主要任務:包括近海生態趨勢性監測、典型生態系統現狀調查、典型生態系統預警監測、海洋生態災害預警監測、海洋生態分類分區、國家重大戰略區域協同監測、監測能力建設。
方案指出,不同海洋生態區自然地理格局、生態特征各不相同,各地要在總體要求一致的前提下,針對各生態區優化監測布局,建立評價指標體系,不搞“一刀切”。
同時,方案要求,健全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全過程質量管理體系,有效保證海洋生態預警監測數據結果真實、準確、可追溯。推進海洋生態預警監測數據的高效匯集和規范管理,全面提高監測數據服務與共享效能。(信息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