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樹林是生長在熱帶、亞熱帶海岸潮間帶,由紅樹植物為主體的常綠喬木或灌木組成的濕地木本植物群落。它既是防風消浪、凈化海水、維持生物多樣性的“海岸衛士”,也是固碳儲碳、應對氣候變化的“海洋綠肺”。除了生態功能,紅樹林也有重要的經濟價值。一些地方和相關機構通過紅樹林保護修復,探索開展碳匯交易、生態養殖、生態旅游……紅樹林正逐漸變成“金樹林”。

位于廣東湛江的紅樹林 陳光程 供圖
2020年8月,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計劃(2020~2025年)》,提出推進市場化保護修復舉措,研究開展紅樹林碳匯項目開發,探索建立紅樹林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途徑。2021年2月1日,《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施行,有效規范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
2021年6月8日,“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 成功簽約交易。此前,該項目已通過核證碳標準(VCS)開發和管理組織的評審。這標志著我國首個紅樹林碳匯項目和首個藍碳(海洋碳匯)交易項目的完成。

“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 簽約現場 陳光程 供圖
自然資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以下簡稱“海洋三所”)研究員陳光程近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的開發為實現紅樹林修復的碳匯生態價值提供了范本,對推動藍碳經濟發展和助力碳中和具有積極意義。
藍碳經濟助推“雙碳”目標
近年來,氣候變化成為人類面臨的全球性問題。在這一背景下,世界各國以全球協約的方式減排溫室氣體。我國提出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關于“雙碳”目標,國際關注點主要集中在“減碳”與“碳匯”兩條主線上。旨在減少碳排放,由非化石能源取代化石能源的各種研發,正在世界各地如火如荼地進行中。而旨在增加碳吸收的碳匯發展中,海洋因較高的藍碳價值成為近十年興起的碳匯新領域。
數據顯示,海洋儲存了地球上約93%的二氧化碳,是地球上最大的碳匯體,每年清除30%以上排放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海岸帶植物生物量雖然只有陸地植物生物量的0.05%,但每年的固碳量卻與陸地植物相當。
紅樹林、海草床、鹽沼并稱為三大藍碳生態系統,具有很強的碳匯能力。其中,紅樹林的固碳能力尤為明顯。因此,保護和修復紅樹林被國際社會公認為是應對氣候變化中“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的重要內容。實現碳中和既是氣候環境問題,也是經濟發展問題。因此,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探索建立紅樹林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途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的發展中國家通過保護和增加森林的碳儲量機制(REDD+)、清潔發展機制(CDM),直接或間接為藍碳項目提供了市場機遇。自2009以來,塞內加爾、馬達加斯加、印度尼西亞和孟加拉等國家陸續開發了CDM和VCS認證的紅樹林碳匯項目。
在此背景下,2019年起,海洋三所與廣東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合作開發了我國首個紅樹林碳匯項目。
紅樹林碳匯交易的樣本
廣東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位于廣東省西南部雷州半島,呈帶狀散式分布,總面積約2萬公頃,其中紅樹林面積7228公頃,是我國紅樹林面積最大、種類較多的自然保護區。近年來,該保護區積極引入社會資金推進紅樹林的生態修復,提升紅樹林濕地生態功能,紅樹林面積穩中有升。
“我們在保護區范圍內,將2015年~2020年期間利用企業生態補償等資金實施種植的380公頃紅樹林按照VCS和CCB(氣候社區多樣性標準)要求進行了開發。”廣東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許方宏介紹,VCS是全球使用最廣泛的自愿性溫室氣體減排認證標準;CCB是氣候、社區和生物多樣性委員會開發的自愿碳市場附加標準,對同步實現氣候、社區和生物多樣性效益的碳減排項目提供附加認證。
陳光程介紹,“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采用CDM的方法學《退化紅樹林棲息地的造林和再造林》進行減排量(碳匯量)的計算。根據種植面積、物種、生物量和土壤碳匯量的估算,預計在2016年~2055年間產生16萬噸二氧化碳減排量。2020年4月~5月期間,海洋三所在紅樹林碳匯量調查基礎上計算得出,截至2020年5月,修復后的紅樹林植被和土壤碳庫中可實際產生5880噸二氧化碳減排量。該筆減排量由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核查,通過了VCS開發和管理組織的評審,并被用于第一筆碳匯交易。
2021年6月8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國海洋宣傳日主場活動在山東青島舉行。當天,海洋三所、廣東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和北京市企業家環保基金會三方聯合簽署了“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碳減排量轉讓協議,中國首個藍碳項目交易正式完成。
“按照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要求,秉持誰修復、誰受益的原則,該項目所獲收益將用于保護區紅樹林修復管護和科普宣傳等,營造關注紅樹林、珍愛紅樹林的良好社會氛圍。”許方宏說。
“得益于紅樹林獨特的生態功能和服務價值,相較于一般的工業減排項目,紅樹林碳匯項目具有更高質量的碳抵消作用。該項目通過發揮市場交易機制作用,實現了紅樹林資源的生態、社會和經濟共贏的目標,為各地提高紅樹林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推動紅樹林生態系統保護修復起到了示范作用。”海洋三所研究員、 副所長陳彬表示。
營造碳匯市場發展環境
“在自然資源生態修復過程中,通過碳交易等市場機制實現生態系統的生態和經濟價值,不僅可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還能提升各地參與生態保護修復的積極性。但同時也應看到,我國在推進藍碳項目開發上仍存在一定的制約因素。”陳光程說。
陳光程指出,受海岸帶開發活動的影響,我國紅樹林等濱海濕地資源喪失和退化嚴重。小規模的濱海濕地生態修復項目,如果碳匯項目不能維持高的交易單價,其收益可能無法支付項目開發的成本。此外,根據CDM和VCS的要求,必須是近5年內開展的修復項目才能用于碳匯項目開發,也限制了很多已開展的修復項目的開發。
“當前,碳達峰、碳中和已經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社會公益組織、企業等對碳減排的責任感進一步增強,對開展紅樹林保護修復等產生的碳匯效益、生態效益具有較強的支付意愿。”北京市企業家環保基金會秘書長張立建議,加快營造藍碳項目開發的良好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鼓勵社會資金投資或購買項目生產效益,拓寬紅樹林保護修復資金渠道,推進碳匯市場的發展。
“希望通過凝聚全社會智慧和力量,真正把紅樹林變為‘金樹林’,進而開辟出一條高效率減排促進高質量發展的中國‘碳達峰、碳中和’之路。”陳彬說。(信息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