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闊的海域與豐富的資源,是浙江得天獨厚的發展條件。近幾年,浙江在積極開展重點區域和重點項目建設的同時,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其中一個重要舉措,就是在全省啟動“海洋生態綜合評價”工作。
近日,浙江編制完成全國首個省級海洋生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并在全省印發試行,不僅提升了浙江沿海各地的生態護海意識、使浙江海洋生態綜合評價有了“晴雨表”。
率先探路,精準發力
近幾年,浙江在海洋生態預警方面的多項工作都走在了全國前列,率先在省級層面啟動了4大海灣的微塑料試點監測、6大河口生態系統資源環境承載力監測、全域海洋生態本底調查及杭州灣低氧監測,積極推動浮標在線技術和衛星遙感技術在業務領域的應用等。
2020年,浙江提出構建海洋生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歷經2輪專家評審和沿海地市調研座談,幾經修改完善,形成了《浙江省海洋生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以下簡稱指標體系),并基于該指標體系編制了《浙江省海洋生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方案》。
作為全國首創,指標體系是浙江海洋生態監測評價工作的新探索和新實踐,不僅是浙江自然資源部門打造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示范樣板,更是浙江向全國沿海省份展示海洋生態精準化管理水平的一根標桿。
精細分類,精確測評刻度
“標尺”和“考卷”都有了,能否激發改革熱情,關鍵要看作為“刻度”與“考題”的設置。
記者了解到,指標體系立足自然資源部門職能,圍繞海洋資源管控需求,設立了有別于環境監測指標的3大類20項生態監測評價指標。主要包括生境狀況、資源狀況和風險狀況3個目標層,其中生境狀況包括4個要素層9個指標,資源狀況評價包括2個要素層6個指標,風險狀況評價包括2個要素層5個指標。
在指標評價方法里,指標體系對生境指標、資源指標和風險指標分別羅列了詳細而具體的評價方法。如生境指標包含溶解氧飽和度指數、酸堿度指數、富營養化指數、濱海植被覆蓋率指數和無居民海島植被覆蓋率指數等,每一個指數包含了指標定義、計算方法、數據來源及應用和評價標準。
經國內海洋領域院士和知名專家學者論證,該指標體系具有較高的科學性與操作性,是目前關于海洋生態監測評價領域相對完整的指標體系。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預警預報處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分類充分彰顯了科學性、可達性、適用性與開放性原則,以縣(市、區)為單元,監測評價生態要素的時空變化,關注評價區域自身的生態狀況和變化趨勢,診斷區域性生態問題,預警整體安全隱患,提出有針對性的生態保護修復措施,起到保持優勢、警示劣勢的作用。
著眼未來,生態護海不放松
記者了解到,從今年起,浙江將根據指標體系落實全省海洋生態監測與評價工作任務,圍繞海洋生境狀況、資源水平、災害風險等級3方面,以縣域為單元開展空間和時間尺度的海洋生態監測與評價,查找生態問題。
在現有海洋生態預警監測業務優化升級的基礎上,浙江將融合海洋資源監測調查工作,全面啟動監測評價試運行,通過實踐不斷完善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圍繞政策體系、指標體系、工作體系、評價體系,研究出臺《關于加強海洋生態調查監測評價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健全海洋生態預警監測和生態資源調查的長效工作機制。
今年底,浙江將形成省市縣三級生態預警“一本書”、生態風險“一張圖”、生態問題“一張表”,掌握生態家底,形成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新格局。(信息來源:中國海洋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