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9月上旬都是太湖“大開捕” 的日子。經過7個月的封湖禁漁,白魚、白蝦、銀魚等紛紛大量上市。

今年是太湖“退捕”前的最后一次大型捕撈。按照《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和《江蘇省政府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我省長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為保護太湖水生生物資源、促進水域生態環境的有效改善,江蘇省農業農村廳決定于今年10月1日,收回太湖漁業生產者捕撈權,撤回捕撈許可,相關證書予以注銷。漁民們將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太湖10年“退捕”與“禁捕”意義不同。長江干流明確10年禁捕,太湖、滆湖則是“退捕”,今后還是會有組織地進行適當捕撈,并不是10年中從此不再捕撈,重點是改變原先濫捕的捕撈方式,改為有增殖、有配額捕撈,更有效地保護好魚蝦資源。(信息來源:中國水產養殖網)